心里的罪责是终身都难以弥补的


今年休鱼日,在春天二三月。按惯例,在休鱼期不得捕鱼。但是南张村的张子旦,清早一起床,就找村东头刘冒元,说准备到南塘去药鱼。


吃过早饭,张子旦把药倒在他家的一个盆内,拌了一会儿,装进了塑料袋。这时,刘冒元叫他:“快走啊!”张子旦也没顾上把那个盆涮一下,就和刘冒元走了。


中午,张子旦媳妇从地里干完活回家,两个孩子正等着吃饭,张媳妇就在那个盆里和面。不到一个小时,张家三口人吃了面,不一会儿,全部呕吐。七岁的小儿子当场死亡,十三岁的大女儿刚被村里人送到公路上就断了气。张媳妇被送到医院,已失去抢救最佳时机,没能救活。


经过公安部门调查勘验,张子旦在休鱼期药鱼,又因疏忽造成三人死亡,犯有过失罪,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张悔恨至今,心里的罪责是终身都难以弥补的。


转自《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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