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智者的共同发现为现量


世间智者的共同发现为现量

1真观老师在讲课的时候说:“量子力学所证明的这些事实,已经排除了合理的怀疑。就我对现量的看法,有这种证据力时,你就应该要接受它是现量。因为我们的重点是在于我知道某一种事情之后,对身口意行的倾向发生转变,这个才是重点。”然而,由信而产生心态行为转变的情形还很多,难道可以当成现量?比如有的人信阿弥陀佛,信神,信鬼等等。再者,现量的效力最大,但效力大的不一定是现量?如果以效力大小或证据力决定是否为现量,那三量的定义应该重写和命名?

答:将世间学者已充分证明的事当成现量,确实是真观特别的说法,您不一定要接受。不过,真观是着眼在修证的目的是转变行为模式,只要证据力已达到没有合理的怀疑,真观就会将它当成现量。 极乐世界的事,并不是世间智者可以共同证明的,这和量子力学是不同的。三量的划分,最重要的部分是证据力的强度。能够百分之百证明,或者几乎百分之百证明,或者能够非除一切合理的怀疑,都是现量。这个定义合乎佛法的知识体系,您可参考底下的经教。

《杂阿含经》:

若如法语者,不与世间诤,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云何为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比丘!色无常、苦、变易法,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如是受、想、行、识,无常、苦、变易法,世间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谓色是常、恒、不变易、正住者,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受、想、行、识,常、恒、不变易、正住者,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是名世间智者言无,我亦言无。[1]

《瑜伽师地论》:

问:如是现量谁所有耶?答:略说四种所有。一色根现量,二意受现量,三世间现量,四清净现量。色根现量者,谓五色根所行境界,如先所说现量体相。意受现量者,谓诸意根所行境界,如先所说现量体相。世间现量者,谓即二种[2]总说为一世间现量。清净现量者,谓诸所有世间现量,亦得名为清净现量。或有清净现量,非世间现量,谓出世智于所行境。有知为有,无知为无,有上知有上,无上知无上;如是等类,名不共世间清净现量。[3]

2按照这个划分的话,那所有知识书籍,数理化等等,直接都是现量?还是要经过自己的观察或实践验证后才是现量?

比如老师说32等于5,这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肯定百分之百的正确无疑,但对于当时的我,也要自己观察,或实践?有3颗糖,后来又得了2颗糖,这样才慢慢对数形成概念,才知道了,32等于5,才获得了现量知识?

老师的第二段经文,好像是说都要经过自己的色根和意根?那经过色根和意根的过程就是自己的实践观察和思维?

答:得自书本的知识,并非全部都可以当成现量,必须您已经充分理解,并且确信它被推翻的机会几乎是零,才可以视为现量。第四期的回响,有人质疑真观对量子物理的一些看法,但其实是他自己理解有问题──这是理解错误造成的非量。一个研究量子力学理论的学者,他自己虽然不做实验,但是却阅读大量的实验报告,对量子力学理解得很透彻,他可以知道,量子力学的很多发现,被推翻的机会几近于零──这个时候,他的知识便等同于现量。

数学或者逻辑,以前称之为先验科学。但现代的语言学家认为,这两门学问其实是文法学。例如三加二等于五,这所以会正确,是因为人们约定,三的后两个自然数是五。数学模型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之下,才能套用于现实。以三加二等于五来说,必须单位相同才是对的,如果是三个苹果和两个石头相加,就不能说等于五。

五色根和意根所行境界,即是六尘境界,这是说世俗谛的观察与世间智者是相通的,必须以通于世间的观察方法证得出世间现量。

3您这第一段恰恰说明,如果正确的前提下,书本知识本身只是报告而已,正确理解书本所说才获得了正教量,成为个人的一种知识。正教量是对正确报告或别人经验知识的理解。这如同正确理解经教仅获得正教量完全一样,只有现观了五阴无常才是现量。又如万有引力,正确理解只是正教量,只有眼见类似现象,或头被苹果砸了才是现量。由此推理,石头也会砸人,甚至推知会砸得更厉害,等等更多的道理,这都是现量。个人认为,一个人的知识中,正教量的比例相当大。

现量知识中很多是举一反三,从已有的知识包括正教量和现量推论出来的。所以,一个没有实际经验但对量子力学理解得很透彻的学者所获得的可能是现量,因为他有一定的相关背境知识。但是量子力学本身不是现量,所以您的立论“世间智者的共同发现为现量”不能成立,“量子力学的发现为现量”也不能成立。就如同《心经》是现量不能成立一样。而且,这还将见证报告,正教量,现量的概念混淆。

“五色根和意根所行境界,即是六尘境界,这是说世俗谛的观察与世间智者是相通的,必须以通于世间的观察方法证得出世间现量”。这就对了,这正是末学前面表达的意图:经过五色根和意根的活动过程就是自己的实践、观察和思维的过程,从而获得现量。这就是说,报告本身不是现量,《心经》本身不是现量。

3 + 2 = 5的话题,老师是钻牛角尖啦,所言与现量无关。再说了,3个苹果加2个石头虽然其物理意义不存在,但等于5个东西,对不对?这就是数的概念。当然,对这些数量的命名是约定,1, 2, 3, 4, 5……都是约定,或者以a, b, c, d……来约定没有什么不可。

答:得自书本的知识,有时可以视为现量,但这是有条件的──这必须是世间智者普遍能够证明的,这包括各种有严格制度的世间学问,例如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等。也就是说,任何人只要进入这个领域,就能够验证这些发现。

地心引力固然是大家都可以验证的,但是有质量的物质之间都有引力的,这就不是一般人所知道的。有的人会建立一种错误的观念:大地是平面的,上面的东西必然会往下掉。所以,并不是只读到书本,就可以得到现量;必须深入这门学问,广泛地阅读这门学问的实验研究,确信这些发现被推翻的机会几近于零,这样的知识才是现量。佛经记载的,有一部分您可以立即确认,但是大部分的情形并不是如此,还有很多修证上的机密,都是语焉不详,文字都可能误解,自然不是现量。

数学最重要的是定义,定义即是约定。先有定义,才有各种定理。数学的各种定理,其实即是同义语的证明。各种语言的数字体系都不一样,这是约定的不同。人类会想办法将知识体系以符合现实体系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文法、逻辑和数学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发展出来的。

语言学、逻辑、因明学都是专门知识,比较深奥的部分没有办法用少量文字讲清楚。您无法接受的部分,不用强迫自己接受,但是也不要过早下结论,等深入了解之后再来评论。

[1]《杂阿含经》卷2(CBETA,T02,no.99,p.8,b17-26)

[2]色根与意受现量。

[3]《瑜伽师地论》卷15(CBETA,T30,no.1579,p.357,c19-29)

本文摘自佛学期刊《实证佛教通讯》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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