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论释论


眼谓眼光,是眼用故,不离眼故,亦得眼名。若此眼光,行至色处,何故远色,见不淹迟。如何月轮,与诸近色,举目齐见,无迟速耶。未见世间,有行动物,一时俱至,远近二方。由是因缘,应立比量,照远色见,不至远色,照近色见,时无异故。

释:眼就是眼识,是眼根所用的,不离眼根,所以取名为眼(识)。如果眼识能去到色尘之处,那为什么说远处的色尘,眼识见到并不比近色晚呢?为什么天上的月轮与眼前的近色,抬眼都能一齐看见,没有快慢之别呢?从来没有看见过世间能动转之物,能同时去到远近两个处所。(那么眼识就没有动转,并没有去到色尘处,就是说,眼不到色,而有见。为什么如此?)因为这个缘故,应该立论为这是比量所见,眼识照见远色有见,而不到远色;眼识照见近色而有见,也不到近色,见远近色,没有时间上的差异。

眼识究竟为什么远近色同时见?眼不到色,色不到眼,而能有见;耳不到声,声不到耳,而有闻性,实不可思议。如果用胜义根来解释,就很容易懂了,六识所见都是胜义根里的六尘,内六尘都在胜义根里,哪有远近之说。不管多远多近的色尘,只要传导到胜义根里,就不分远近,都是影子。识心识别就能同时了别到影子,不是了别的实质的物质外色尘;如果了别外色尘,才有远近之说。而如来藏能了别外色尘,但是外色尘对于如来藏来说,也没有远近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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