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贤是我们本性本有的


第二百一十八句:
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法能杀不孝者,而不能使人为孔墨(墨作曾)之行;法能刑窃盗者,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孔子养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为文章,行为仪表,教之所成也。
出自《群书治要》卷四十一《淮南子》。


人们不懂得礼义,国家即使有法律也无法实行。法律虽然能够将不孝之人处死,却不能使人效法孔子、曾子那样高尚的德行;虽然能够对盗窃之人处以刑罚,却不能使人像伯夷那样清正廉洁。

现在人们强调要健全法制,完善监督机制,这很必要。但是人们也要认识到,“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如果不懂得礼义,即使国家拥有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督机制,也无法有效地实行。为什么呢?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分析。
从实施者的角度而言,法律、监督机制都是由人来制定和实施的。

所以,如果人“不知礼义”,也就是制定和实施法制的人没有公正的美德,就不可能制定出公平合理的法律。即使能够制定出公平合理的法律,如果执法者没有公正的美德,也不可能将合理的制度实施到位。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勒纳德·汉德说:“我总是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求助于宪法、法律、法院、法官来实现公平和正义。我反复告诫人们,这样做是错的,因为真正的公平正义只存在于男女老少的心中。如果公平正义在人们的心中死去,宪法、法律、法院、法官谁也救不了他。”也就是说,如果整个社会丧失了公平正义的美德,法官因为一方的贿赂,就偏袒于他;因为一个人是权贵,就减轻他的刑罚,甚至免除刑罚。就会导致即使社会拥有公平完善的制度,也只能成为一些人更加隐蔽地腐败、受贿的保护伞。

所以在《群书治要·傅子》中说:“明君必顺善制而后致治,非善制之能独治也。必须良佐有以行之也。”明智的君主一定是顺应好的制度,才能够达到天下大治的结果。但并不是拥有好的制度就一定能够达到社会和谐、天下大治,还必须要有“良佐”,就是好的辅佐大臣,要有能够推行好的制度的圣贤君子。这句话虽然很简单,却透彻地指出此二者之间的关系。

要实现社会的治理,拥有好的制度很重要,必须顺应好的制度才可能达到天下大治。但仅有好的制度尚且不够,与此同时,还必须有圣贤君子来推行好的制度,才能够达到社会大治。社会为什么会出现大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归根结底就是执行法律的人没有公正的美德。所以从实施法律者的角度来看,如果人不知礼义,法律也无法得以正确有效地实施。

另一方面,从被实施者,就是广大民众的角度来看,如果民众不知礼义,实施法律也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就是这句话中所说的,法律可以杀掉不孝之人,却培养不出一个人像孔子、曾子那样高尚的行为。

古代的法律是与道德教育相配合的。中国古人认为孝道最重要,所以法律鼓励人们尽孝,而惩罚那些不孝的人,所以《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在古代的法律中,对于不孝父母,譬如打骂父母、打骂祖父母的人,按律都当斩。虽然通过法律可以把不孝的人杀掉,但是怎能培养出像孔子、曾子那样有高尚德行的人呢?

子路侍奉父母,可以说做到了父母在时尽心尽力地供养,父母过世后,竭尽自己的哀思,念念不忘父母的恩德。这是子路的孝。再如闵子骞、曾子的孝,就更加感人。所以,法律能够杀不孝的人,却培养不出像孔子,还有孔子的这些弟子这样,德行高尚的人。

孔子培养的学生有三千人,都能做到在家孝养父母,出外恭敬长上,说出的话能成为人们依循的规则,行为能成为人们的表率。这是因为畏惧法律吗?并不是,这是道德教化的结果。孔子三千弟子,七十二个贤人,都是君子、圣贤,说明人是可以教得好的,接受怎样的教育,就成为怎样的人。孔子的弟子接受的是孔子君子圣贤的教育,所以他们自然而然成为君子圣贤。

相反,如果一个人从小生活在小偷的团队中,他自然而然就会成为小偷;一个人从小生活在恐怖分子的团队中,他自然而然就会成为恐怖分子。所以教化特别重要。


圣贤人并不是高不可攀,不是自己不可企及的。圣贤其实就是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显发出来,就是圣贤人的样子,圣贤是人们本性本有的。

孟子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如果连成圣成贤的志向都不确立,那么成圣成贤确实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如果立志成圣成贤,而圣贤又是人们本性本有的特点,那么“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即使一个人的习气再重,但是习气都不是本性本有的,都可以克服。圣贤是人们的本性本有的,只要想成圣成贤,最终就可以达到圣贤的境界,所以不能自暴自弃。






欢迎转发点赞
▼关注查看更多文章


QQ 微博 好友邮箱 随便看看 评论 纠错 更多

Hi 陌生人你好!


网友点赞推荐
关于刘余莉

刘余莉网为您提供最新的刘余莉信息,让您快速了解刘余莉的相关内容,感谢您分享转发刘余莉。

南无阿弥陀佛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