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佛》观察丨十一世班禅转世金瓶掣签及坐床仪式26周年


关于“金瓶掣签”

【2021年11月29日,是金瓶掣签26周年】

 

1995年11月29日,藏历木猪年十月八日,是藏传佛教一个大吉大利的日子。这一日,认定第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的金瓶掣签仪式,在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按照藏传佛教仪轨隆重举行。

最终,经金瓶掣签认定,1990年2月13日(藏历第十七绕迥土蛇年十二月十九日)出生的西藏自治区嘉黎县坚赞诺布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继任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


[金瓶掣签]

金瓶掣签,又称为金瓶鉴别,是藏族认定藏传佛教最高等的大活佛转世灵童的方式,是清王朝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正式设立的制度。自清朝以来,藏传佛教活佛达赖和班禅转世灵童需在中央代表监督下,经金瓶掣签认定。历史上,第十世、十一世、十二世达赖喇嘛和第八世、九世、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以及第五世、六世、七世、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经由该仪式产生。

 

按历史定制,藏传佛教大活佛的转世灵童须经金瓶掣签认定,唯独噶玛噶举派的活佛噶玛巴例外,其转世灵童主要是由上一世噶玛巴的遗嘱来认定,但必须经过中央政府的批准。

 

自清王朝至今的200多年间,仅西藏一地,就有格鲁、噶举、宁玛三派的39个活佛转世系统70余名活佛通过金瓶掣签认定。

 

清朝

《钦定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条就立下了金瓶掣签制度。

"一、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灵童的问题。依照藏人旧例,确认灵童必问卜于四大护法,如此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之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正式认定。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亦须将一个有灵童的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置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达赖和班禅额尔德尼像父子一样,认定他们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假作弊。这个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护净洁,并进行供养。"


民国

中华民国蒙藏委员会1936年颁布《喇嘛转世办法》,承袭清制(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用金瓶掣签认定的大活佛是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尼·确吉杰布。而后又制定有《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明确承袭金瓶掣签制度(第八条)。

 

在政治上,金瓶掣签是对活佛转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制定颁布法律文书和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活佛转世呼毕勒罕由吹忠降神来指定,改变为由金瓶掣签来决定。究其实质是清朝中央政府以此维护和保持对认定大喇嘛转世呼毕勒罕的权力,这就进一步体现并强调了在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问题上中央的权威。此外,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示寂后,从转世灵童寻认、掣签乃至坐床都是遵照国家法定制度按部就班进行的,由驻藏大臣亲自照料,按照程序逐一报经皇帝批准,这就履行了法律和行政手续。

在宗教上,由于金瓶掣签制度的实施完全按照藏传佛教仪轨来进行,在宗教上符合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这就确定了金瓶掣签在宗教上的合法性,顺利地解决了宗教首领的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力的传承、延续问题。因此被佛教界、上层贵族世家和信教群众所接受。

实施金瓶掣签,把认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大呼图克图、大活佛等转世呼毕勒罕的权力,从西藏地方集中到清朝中央,以防止蒙藏上层贵族夺取宗教权力,造成地方势力的膨胀,避免了历史上教派内部、教派与世俗贵族势力之间争夺转世呼毕勒罕的矛盾斗争乃至战乱的发生,有利于蒙藏社会的长期相对稳定。

 

金瓶掣签制度是清朝中央政府整饬、改革西藏行政管理体制,确立系统治藏法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管理大活佛的一项关键措施。它既符合政治手续、法律手续,也符合宗教手续;既体现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又体现了西藏地方隶属于中央政府管辖的历史事实;有利于维护和稳定蒙藏地区的社会局势,安定边疆,团结宗教上层人物和广大僧俗群众。金瓶掣签制度的设置和实施,它的立法思想是正确的,具体操作是可行的。经过百余年的实践证明,它是一个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给后人以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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