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施,你可能没想到的



由其法施,有五胜利。云何为五?一者、法施兼利自他,财施不尔;二者、法施能令众生出于三界,财施之福不出欲界;三者、法施能净法身,财施但唯增长于色;四者、法施无穷,财施有尽;五者、法施能断无明,财施唯伏贪爱。——《金光明最胜王经》

此法施者有三种事胜于财施。云何为三。一、财施者而有竭尽。法施增长则无有尽。以是校量胜于财施。二、受财施者现在利益。受法施者现在未来俱有利益。于无量世恒相随逐无人侵夺。乃至无上正等菩提不相舍离。三、财施者能施获益,受者无益。若法施者自他俱益。由闻法故发心速趣无上菩提。由此三义法施之者胜于财施。——《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

天复请曰。
何人名得利  何人名失利
何者坚钾胄  何者利刀杖
世尊告曰。
施者名得利  受者名失利
忍为坚钾胄  慧为利刀杖    
——《天请问经

法布施胜于财宝布施。因为行法布施,布施者和受施者,皆得大利益。

财宝布施则是:布施者得利益,而受施者不得利益,甚至佛说是“失利”。

具体的原因,上面的佛经中,佛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

以下是我的解读和看法,仅供参考:

一、单纯接受财布施的一方,仅得到钱财,虽然能解一时之烦恼困难,但是却没有得到更更殊胜的、能彻底了脱生死烦恼的、出世间的佛法,当然显得“无利”或者“失利”了。这里的“利”,主要是指出世间的利益。

二、另一个层面,布施财宝者,乃增福一方。而接受财宝者,乃是消福一方。好比某甲的钱财福报是一百万,如果他接受了某人布施的十万,那么,他原有的钱财福报里就要扣掉这十万,剩下九十万了。好像大家常说的,别人请你吃饭,你别以为你占了便宜,实际上这顿饭消耗的还是你自己的福报。给你钱,请你吃饭的人,确实是在布施增福,而接受方则实实在在是在消耗自己的福报。所以说财宝布施是施者得利,受者无利。

如果说得到了别人布施的钱财或一顿饭就能治病救命,没有这个钱财或这顿饭就会失去性命,这个属于第一种情况,得解一时之困之利。但是,仍然会因为没能得到能解永世之困的佛法而显得有所“失利”。

《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里边,观世音菩萨起初不肯接受无尽意菩萨赠与的宝珠璎珞。佛劝观世音菩萨说,你要怜悯无尽意菩萨及四众。所以观世音菩萨才接受。但是转而就将此宝珠璎珞供奉给了释迦佛和多宝佛。这里边展现了观世音菩萨的圆满智慧。

所以我们要明白,非迫不得已,不要轻易接受别人的布施供养,更不可随便占别人的便宜,损的都是自己的福报。即便是出家人,别人的供养也不是好消化的。君不闻:“施主一颗米,大如须弥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 

我们在布施众生钱财的同时,如果能“顺道”布施点佛法给对方,接引对方学佛修行,那对双方而言都是最最圆满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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