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二字,原来别有深意!



我们在寺院中,如果遇到出家人,一般会称呼其为某某法师,或者某某师父。

“师父”一词是佛教传来中国以后,才有的尊称,“法师”一词则不然,是自印度便有的敬辞。

在中国,“法师”被特指为精通佛法、如法修行,并善于为居士、信众弘扬正法的僧尼。

《法华经序品》当中说:“常修梵行,皆为法师。”

《杂阿含经》中则说:“何名法师?佛言:若于色,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者,名法师;若于受、想、行、识,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者,名法师。”

上面所引的两段经文说明只有常行清净,生起离苦之心,追求涅槃圆满的人才可以被称为法师。从这个角度来说,所谓“法师”指的是在行持上能够依法而行,而非倒行逆施之人。







但是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我们对这一称呼又有了新的认识。

智者大师的《法华文句》中说:“法者轨则也,师者训匠也。”

这里将“法”“师”两个字分开解释,以此证明“法师”是讲说妙法,指导信众修行的人。

与此类似的还有《嘉祥法华经疏》:“以人能上弘大法,下为物师,故云法师。如世药师以药治人病,名为药师。”

这里解释说“法师”能够根据众生不同的根性,擅长为众人说法,就如药师,能够对应症状指导用药。这其实就把“法师”二字提升了更多内涵,要求不仅能够自利,还要利他。

如此一来,就对“法师”有了道德要求和水平要求。






在《瑜伽师地论》里面,就提到了法师十德:善知法义、能广宣说、处众无畏、无断辩才、巧方便说、法随法行、威仪具足、勇猛精进、身心无倦、成就忍力等十德。

“善知法义”,是说以无碍智慧,解一切法要;“能广宣说”,是说以无碍辩才,为众生说法;“处众无畏”,是说为大众说法,可以无所畏惧;“无断辩才”,使说所弘之法,历久弥新;“巧方便说”,是说以善方便,令众通解。“法随法行”,是说如法而行,广修法门;“威仪具足”,是说行住坐卧,四威仪具足;“勇猛精进”,是说发勇猛心,绝不退转;“身心无倦”,是说广修善行,慈悲教化;“成就忍力”,是说修忍辱行,成就无生法忍。

这十德被认为是“法师”应当具足的,然而这其实很困难,除非登地菩萨,否则无法圆满,因此十种德行,也是一切凡夫修学的目标。






随着时代发展,我们所认可的“法师”也就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也因此而分为了五种不同的类别:

受持法师,对于如来教法能够铭记不忘;读经法师,端身正坐,专注读经;诵经法师,能够做到不看经文,却熟练背诵;解说法师,能够准确地解说教理教义;书写法师,能书写经文,令其广为流通。

这五种类别更加接近时代发展下不同根器的出家人乃至居士。出家人有其擅长,居士则根据自己的相应来选择不同的师父。

然而不论如何,称呼德行高深,堪为人天师表的僧尼为“法师”,都是对出家人最起码的尊重,即使是对一般的凡夫出家师,这样一声“法师”的称呼,除了表达尊敬,也是一种祝福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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