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姜查:食物就在面前,但没人敢吃它



佛陀成立僧团,

并不是为了让比丘有得吃,

人们也不需要出家,

成为比丘僧团的一份子,

才有得吃。

在家人有得吃,

鸡狗猪也有得吃。

食物对比丘来说是必需品,

然而佛陀成立僧团,

是为了让比丘们,

能够尝到涅槃的解脱。


——《现代佛法》——

【阿姜查尊者开示】

☞ 保持离欲心,正确地了解戒律

有次当我行经色拉武里省时,我的团体前往某个村庄寺院暂住,该寺住持的戒腊和我一样。

清晨,我们都会一起托钵,然后回到寺院放下钵。不久,在家人将几盘食物放进会堂,然后比丘们会去拿起来打开,排成一列,作为正式供养。

一个比丘会将手指放在这一列末端的盘子上,一位在家人则将手放在另一端的盘子上,然后比丘们便拿过来分配着吃。

当时大约有五名比丘和我一起行脚,但没有人去碰食物。我们托钵得到的只有白米饭,因此虽和他们坐在一起,我们只吃白饭,没人敢吃盘里的食物。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天,我开始感觉到住持对我们的行为感到不安。可能有僧众前去对他说:“那些来访的比丘不吃任何食物,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了。”

我必须再多待几天,因此前去向住持解释。

我说:“法师!我可以打扰您一会儿吗?我恐怕您和其他僧众对我们不吃在家人供养的盘中食物,感到困惑。我想对您澄清它真的没什么。

法师!那只是因我所学的接受供养的修行方式就是如此,在家人放下食物,然后比丘们前去打开餐盘、作好分配,并将之视为正式的供养,这是错误的,是犯突吉罗罪。

具体来说,若比丘手持或接触尚未正式供养到手里的食物,这样会玷污食物,凡吃那食物的比丘依律都是犯戒。

只是因为这样,法师!我并非要批评任何人,或要迫使你和其他比丘改变规矩,完全不是。我只是想让您知道我良善的动机,因为我可能要在此地再多待几天。”

他双手合十说道:

“善哉!善哉!在色拉武里我还未看过一个持微细戒的比丘,现在已找不到这种人了。若还有,一定是住在色拉武里之外。容我赞叹你们吧!我丝毫不会反对,那非常好。”

 研读戒律,直到真心了解

隔天早晨,当我们托钵回来时,没有一个比丘走近餐盘。在家众自己把食物分配好并供养给他们,因为担心比丘们不吃。

从那天起,比丘与沙弥们似乎都显得很紧张,我试着解释一些事情好让他们放松心情。我认为他们害怕我们,他们只是走进自己的房间,并安静地把自己关起来。

有两、三天我试着让他们放轻松,因为他们是如此地羞愧。我真的没有任何对立的想法,也没有嫌食物不够或挑三拣四的意思。

我以前曾禁食,有时甚至长达七、八天,这里有白米饭,我知道自己不会饿死。我从修行、研读与如法修行中获得力量。

我以佛陀为典范,无论到哪里,不管别人怎么做,都不让自己卷入是非。只是完全投身于修行中——我在乎自己和修行。

那些不持戒修定的人,无法和修行的人共住,他们必然是各走各的路。

以前我并不了解这点,身为老师,我教导别人,自己却没有修行,这实在很糟。当我深入观察它时,我的修行与知识犹如天壤之别。

因此,我对想建立森林禅修中心的比丘们说:“别做!”若你还未真正了解,就别费心去教导别人,你只会搞得一团糟而已。

有些比丘以为只要住进森林里,就能获得平静,但他们仍不了解修行的本质。他们去割草,什么事都自己来,那不会带来进步。

无论森林有多平静,若你做错的话,就不可能进步。

他们看见森林僧住在森林里,便模仿他们住于森林,不过那是不同的,袈裟、饮食习惯不同,每件事都不一样。

他们没有自我训练,没有修行,若只是依样而住,就有如炫耀或宣传的场景,只是场卖膏药的表演罢了,无法再更进一步。

那些只有少许修行就去教导他人者,都还不成熟,并非真的了解。不久之后,一旦他们放弃,一切就垮了。(溯源法语·摘自《关于这颗心》 - 了解戒律)

【附录:过斋行堂  手授方食】

僧人应该如何获取食物才是正确的?

在佛陀时代,有一位住在坟场的比丘,他吃人们祭拜死人的食物。在家众不满地非难道:“这位比丘怎么可以自己拿取祭拜死人的食物来吃?”

听到这话时,持戒严谨的比丘们说道:“比丘怎么可以把未经手授的食物置于口中?”

当佛陀听到这话时,他就向该比丘说道:“你这愚蠢的人,你怎么可以把未经手授的食物置于口中?”

于是佛陀就为比丘制戒:除了杨枝及清水之外,如果比丘把未经手授的食物置于口中,就属于违犯比丘戒。(注:杨枝为刷牙漱口用,起到现在牙膏、牙刷的作用。)

在《经分别》里,佛陀解释“手授”这一词,只有在以下的条件具足时,食物才算正确地经过手授:

施主以身体的某个部分供养食物(例如:施主以单手或双手供养食物);或者施主通过跟身体接触的东西来供养食物(例如:施主以汤匙来供养食物);或者通过“让它掉入”来供养食物(例如:施主让食物掉入比丘的钵中)。

比丘与施主之间的距离在“一臂”之内。在此,“一臂”的定义是两个半腕尺,而一腕尺则是从指尖到手肘的距离。两个半腕尺大约是1.25米。这距离的算法,不是从比丘的指尖到施主的指尖,而是从比丘的身体到施主的身体。

该比丘通过身体接受食物(例如:他以单手或双手来接受食物);或者该比丘通过跟身体接触的东西来接受食物(例如:他以手中所持的钵来接受食物)。

佛陀说,如果食物没有经过正确的手授,比丘每吃一口该食物就属于违犯一次戒律。

古代权威的律藏注释,给予了更详细地解释,在此要提出其中两项:

所供养的东西,不可以又大又重到一个中等身材的人不能提起它。例如:不可以把所有的食物置放在一张桌子上,再由超过一位的施主抬起来供养。如此的话,该食物就没有经过正确的手授。

施主必须表示他正在供养食物。这就是说,施主必须明确地让比丘知道,他正在供养食物。 

只要这些条件的其中一项不具足,该食物就是“不受允许”,想要持守其戒的比丘不可以吃它。

例如:如果有位居士把食物放在比丘身边的地上,然后向该比丘说那是供养给他的,该食物还是没有经过正确的手授,所以恭敬佛陀的比丘不可以吃它。

再举另一个情况来说:如果该比丘怀疑该食物没有经过正确的手授,他也不可以吃它。

多数的比丘都不说什么,而只是在回到寺院之后,把未经过或怀疑未经过正确手授的食物拿掉。

如果可以的话,他会叫一位居士把该食物正确供养给另一位比丘,而该比丘则会把该食物交回给他,如此它就变成如法的食品,而他也就可以吃它了。

这些条规对在家人来说,似乎既复杂又多余,但我们必须谨记:

为何佛陀要成立僧团?成立僧团并不是为了让比丘有得吃,人们也不需要出家成为比丘僧团的一份子,才有得吃。在家人有得吃,鸡、狗、猪也有得吃。

食物对比丘来说是必需品,然而佛陀成立僧团,是为了让比丘们能够尝到涅槃的解脱。

佛陀说:

诸比丘,

当为吾法之继承者,

莫为吾物之继承者。

——《现代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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