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空论》简注


不少人探寻一生,人品也不错,仍找不到生命的归宿,或找个错的,以致活着心难安,临终也懊恼。多因陷入“有与无”“名与物”的浆糊里无法自拔。集中论述这两组核心问题并讲得最清楚的莫过于《瑜伽师地论-真实义品》。可惜文长,又不易读懂。僧肇的《不真空论》则言简意赅,少时细读,能除此人生大惑。
以前读《肇論》,觉得篇篇精彩,想着把它们整理一下,以便有兴趣的朋友了解,但只整理过其中谈论时间问题的《物不迁论》;有关认识论的《般若无知论》和存在论的《不真空论》都没有整理过。前段时间群里一位老师提到《不真空论》,并提出“不真空”与魏晋玄学的“贵无”有何区别的问题。再读发现《不真空论》里面自带简答,所以先整理此论。
《不真空论》立“不真故空”义:因缘有象显现,故非断无;同时,因缘有非真,故非真有。合此二义名“不真空(不是断无空)”。依此评判心无、即色、本无(贵无)三家,都没有彻底切合般若经所阐的“空”义。本论还在“不真空”的理论框架下,进一步辨明“有无名异义一”:万有虽假,不可拨为无(如镜中像可见,不可说为无);实相虽真,不可依语安立为有(名言非真,真非名言,故不可以“有无”之名言来安立)。文末指出:若解万物自虚,则不假造作令虚;不造作,则立处即真。
本论谈空,隐含两个层面,一个是俗谛言说层面,名物不相及,真谛莫能辨,故言说中的有无皆不成实,名为空。一个是圣智离言层面,此由俗谛反显。圣智证万物自虚而离言,不执言说中的有无乃至不执一切物,触事而真。此“真”非离万物而另存,即是万物离言之真,真而非有,不落言说,不妄立“本体”“物自体”之类(即便将此本体名之为“无”或“空”)。本论的空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玄想的空,只是“空”去言说中的“有无”等俗情妄执——这同时意味着也不拨无即俗而离言之“真”。玄觉所谓“幻化空身即法身”。
为便于网友清晰把握有无之论,预引《楞伽经》偈颂,借作本论之纲:

非有一法体,如彼分别见;

亦复非是无,诸法性如是。

待有故成无,待无故成有;

无既不可取,有亦不应说。

不了我无我,但着于语言,

彼溺于二边,自坏坏世间。

若能见此法,则离一切过。

是名为正观,不毁大导师。

上偈意为: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如人类意识所分别的那样存在;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事物的本性就是如此。(在人类意识中)相待于有才能安立无,相待于无才能安立有;无既然是不可取着的,有也不应执实而安立。如果不能了知(在意识投射中)才有我(自性)和无我(无自性)的分别,仅仅根据言说(而认识事物),就会陷溺于有与无的两边,伤害自己进而伤害世间。如果能了解这些原理,就能远离一切过失。这叫做正见,不辱没一切智者。
因偷懒和智劣的关系,就不对本论做翻译作业了;而且原文用语实在精妙,不忍烂译。只在括号里加点私解强供参考。

夫至虚无生者,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有物之宗极者也。自非圣明特达,何能契神于有无之间哉?是以至人通神心于无穷,穷所不能滞;极耳目于视听,声色所不能制者,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虚(万物缘生,即非实生,故可说为无生;无生故自虚,非意识造作令虚)?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是以圣人乘真心而理顺,则无滞而不通;审一气(不二之理)观化(观察一切现象),故所遇而顺适。无滞而不通,故能混杂致淳(与俗浑然而真);所遇而顺适,故则触物而一(万象同一虚)。如此,则万象虽殊而不能自异。不能自异,故知象非真象(异非由象自异,因妄识而异,故象非真)。象非真象故,则虽象而非象(有象而非实,如镜中象)。然则物我同根,是非一气,潜微幽隐,殆非群情之所尽(此理不是凡情分别所能尽知),故顷尔谈论,至于虚宗,每有不同。夫以不同而适同,有何物而可同哉(以凡情所执之不同为出发点,怎能见万物不二)
故众论竞作而性莫同焉。何则?心无者,无心于万物,万物未尝无(“心无宗”认为心空境有,只要心不执着,不妨万物实有)此得在于神静,失在于物虚(此宗心不附物,不被外境摇动,所以说“得在于神静”;但不知万物缘生性空,所以判其失在于“不知物虚”——若不知物虚,怎可令心不执?)
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即色宗以待缘成色,故色非自色)。夫言色者,但当色即色,岂待色色给色命名)而后为色哉?此直语色不自色,未领色之非色也(此宗只知色待缘成空,不知色当体自空,如梦中色)
本无者,情尚於無多触言以宾无(宾即“宾伏”,服。此宗发言多服于“无”)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亦无(“无有”皆无)寻夫立文之本旨者,直以非有非真有,非无非真无耳(依佛语立言之本义, “非有” 只是“非真而有”;“非无”只是“非真而无”)何必非有无此有,非无无彼无(何必以为“非有”就是“没有此有”,“非无”就是“没有此无”)?此直好无之谈,岂谓顺通事实,即物之情哉!
夫以物物于物,则所物而可物;以物物非物,故虽物而非物(若物之名能合于物,则可说名当此物;但物之名不合于物,所以虽有其名,无实物可得)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实,名不即物而履真(所以物不如名所称而为实有,名也不与物相称而抵实)。然则真谛独静于名教之外,岂曰文言之能辨哉?然不能杜默,聊复厝言以拟之。试论之曰:
《摩诃衍论》云:「诸法亦非有相,亦非无相。」《中论》云:「诸法不有不无者,第一真谛也。」寻夫不有不无者,岂谓涤除万物,杜塞视听,寂寥虚豁,然后为真谛者乎?诚以即物顺通,故物莫之逆;即伪即真,故性莫之易。性莫之易,故虽无而有;物莫之逆,故虽有而无(物——万象不违真空,所以虽有非实有)。虽有而无,所谓非有;虽无而有,所谓非无。如此,则非无物也,物非真物。物非真物故,于何而可物(无实物可命名)?故经云:「色之性空,非色败空(色的自体是空,不是色坏了才空)。」以明夫圣人之于物也,即万物之自虚,岂待宰割以求通哉!是以寝疾有不真之谈,超日有即虚之称(《维摩诘所说经》云:“菩萨病者,非真非有。”《超日明三昧经》云:“不有受,不保命,四大虗也。”);然则三藏殊文,统之者一也。故《放光》云:「第一真谛,无成无得;世俗谛故,便有成有得。」夫有得即是无得之伪号,无得即是有得之真名。真名故,虽真而非有;伪号故,虽伪而非无。是以言真未尝有,言伪未尝无。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有与无,在表述上不一样,在理上并无不同)。故经云:「真谛、俗谛谓有异耶?答曰:无异也。」此经直辩真谛以明非有,俗谛以明非无;岂以谛二而二于物哉(岂因二谛的表述不同就令万法中道有异)?然则万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无(万物之有中隐含着“不有”,也隐含着“不无”)。有其所以不有,故虽有而非有;有其所以不无,故虽无而非无。虽无而非无,无者不绝虚(无就不是断灭之无);虽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若有不即真,无不夷迹(不必消除有之迹,然后成无),然则有无称异,其致一也。
故童子叹曰:「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璎珞经》云:「转法轮者,亦非有转,亦非无转,是谓转无所转。」此乃众经之微言也。何者?谓物无耶,则邪见非惑(如果说物实无,那邪见也就不成其为真实的惑乱了);谓物有耶,则常见为得(如果说物是实有,那四种倒见之一的常见就是正确的了)。以物非无,故邪见为惑;以物非有,故常见不得。然则非有非无者,信真谛之谈也。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无。」《中观》云:「物从因缘故不有,缘起故不无。」寻理,即其然矣。所以然者,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岂待缘而后有哉(如果说“有”就是真有,那么此(真)有应自常有——他缘变化与自无干,不会令自变无;那样怎可说此有是待缘而后才有的呢?)譬彼真无,无自常无,岂待缘而后无也!若有不自有,待缘而后有者,故知有非真有。有非真有,虽有,不可谓之有矣。不无者,夫无则湛然不动,可谓之(断无)。万物若(断无),则不应起;起则非无。以明缘起故不无也。故《摩诃衍论》云:「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应有;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一切无法,一切因缘故应有;一切有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寻此有无之言,岂直反论而已哉(有无岂是相反之论)!若应有,即是有,不应言无;若应无,即是无,不应言有(法若是实有,则不随缘变,不当再言无;若是实无,也不随缘变,则不当再言有)。言有,是为假有,以明非无;借无,以辨非有。此事一称二,其文有似不同。苟领其所同,则无异而不同。
然则万法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无,不可得而无(《肇论略注》:万法实不有,岂可强执为有耶?诸法果不无,岂可强执为无耶?故不可定执为有为无也)。何则?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无,事象既形。象形,不即无(有象之形,不能说它无);非真,非实有。然则不真空义,显于兹矣!故《放光》云:「诸法假号不真,譬如幻化人。非无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
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实;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名实无当,何以指为万物)?①故《中观》云:「物无彼此。」而人以此为此,以彼为彼;彼亦以此为彼,以彼为此。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怀必然之志(迷惑的人非要定执名、物)然则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无(《肇论略注》打了个比方——如两人东西对立,同观一标杆。东面的人说杆在西,西面的人说杆在东。然杆实无东西,迷人妄执为必有东西。彼此、有无本非实有,而迷者妄执为定有定无、实此实彼),既悟彼此之非有,有何物而可有哉?故知万物非真,假号久矣!是以《成具》立强名之文,园林托指马之况。②如此,则深远之言,于何而不在!是以圣人乘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者,以其即万物之自虚,不假虚而虚物也(不用造作令虚,物自虚)。故经云:「甚奇,世尊!不动真际为诸法立处。」非离真而立处,立处即真也。然则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即神!

注:

①《瑜伽师地论》第36卷对名(言说)与物(诸事)的关系有更详细的辨析,证明名实无当。有兴趣的朋友可去查看。如云:“若于诸法诸事随起言说,即于彼法彼事有自性者,如是一法一事应有众多自性。何以故?以于一法一事制立众多假说而诠表故(意为:如果对诸法诸事进行言说,诸法诸事就因此有了自性/自体的话,一法一事应该有众多自性/自体;因为可以用众多不同的名称来表达一法一事)。”

《成具》云:“诸法 无所有,强为其名。”园林,即漆园,庄周尝为此吏,故 以地指人。“指马”之喻出自《齐物论》:“以指喻指之非 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意谓物论之不齐者,盖由人之各执是非之见也。以指喻指等者,谓人以己之初指喻彼之次指为非同己之指,以为必然。若易而观之,则彼之执次指者又以己之初指为非矣。马即双陆戏中的马形筹子,意亦如指。意谓指、马本无是非,而人妄执彼此为必然,岂非惑耶?(见《肇论略注》)

QQ 微博 好友邮箱 随便看看 评论 纠错 更多

Hi 陌生人你好!


网友点赞推荐
关于明心茶园

明心茶园网为您提供最新的明心茶园信息,让您快速了解明心茶园的相关内容,感谢您分享转发明心茶园。

南无阿弥陀佛

导航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