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基础》第三十五篇:有情之身心 —— ​五蕴(下)


受、想、行、识

色蕴是属物质范筹,受想行识是属精神范筹。

受蕴:领纳为受相。受有三种:苦、乐、舍。即按违顺等境,领纳苦乐舍集为一聚故名受。有有形和无形之不同,接触冷暖涩滑为有形,喜怒哀乐为无形。

想蕴:想是构想,取相为义。于境界取种种相,随施设种种名言。或乱思不定为想,念一切法谓之想

行蕴:行以迁流造作为义。五十一个心所中,除受想两个心所外,其余相应心所和不相应行法,都是行蕴所摄。一切有为法皆念念不住迁变流动故名行。

识蕴:识以了别为义。于色等诸法,能觉了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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